诚信指数 0
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
公司首页
企业介绍
产品中心
企业新闻
客户留言
资质荣誉
企业名片
招聘信息
商业信息
产品资料
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:
应用下载
上海精油团购网
一比多
您现在的位置:HONGHONG JANET INTREANTINAL GROUP CO,.LIMITED > 企业新闻
 
企业新闻
精油的使用禁忌
发布日期:2010-09-29

不可经常太高剂量使用 想达到疗效,通常都要低剂量,并持续一段时间,这样调理身体机能的效果是的。平时使用,浓度还是以35%为宜;较危险的精油,则以不超过3%为准。
  光敏性精油不要使用在会晒到太阳之处 有些精油含有会引起光敏感的成分,使用后如果晒到太阳,皮肤会变黑,甚至引发皮肤癌。光敏性也有轻重之分,轻微的如葡萄柚,晚上低剂量使用,隔天晒到太阳没关系。但像柑橘类精油,柠檬、佛手柑、橘子、甜橙、莱姆、欧白芷根、柠檬马鞭草、芫荽等,都是具有光敏性的精油。
  不能接触眼睛 精油浓度极高,因此不可接触眼睛。
  内服须经专家或厂家的说明 品质好的精油可内服,但不是所有精油都可内服,而且坊间精油良莠不齐,如果无法判定精油好坏,不要口服。
  皮肤上有伤口时 精油要避免用于伤口上,不过如果是很小的刀伤、小伤口,则可使用精油使肌肤快点愈合。
  使用前先做皮肤测试 先调浓度3%的精油,使用在腋下或胸口,至少24小时后没有过敏现象,才可使用精油。
  必须稀释 除薰衣草、茶树精油可以以纯精油使用于皮肤外,其它精油都必须加基础油稀释后才能使用于皮肤。
  单一精油不可持续使用过久 同一种精油持续使用不要超过3周,要避免单方精油天天使用。相交之下,复方精油,如DONNA CHNAG 加州西柚沐浴油使用会比单方效果好,如果是为了调理,可以持续使用3个月,最久不超过半年。
 
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


HONGHONG JANET INTREANTINAL GROUP CO,.LIMITED   地址:上海浦东   邮政编码:201206
联系人:上海婴宁科技日化有限公司   电话:021-50700758   手机:18964532069   传真:021-50700758
技术支持:一比多  |  免责声明 | 隐私声明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070060     网站Icp备案号:沪ICP备05000175号
<%---站点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1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2----%> <%---页面参数3 ----%>